未选择
元/污染当量
0.00
计算
添加排放口
总金额:0.00
  • 大气污染物
  • 水污染物
  • 固体废物
  • 噪声
大气污染物应纳税额总计:0
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总计:0
固体废物应纳税额总计:0
噪声应纳税额总计:0
计算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本工具未包含此逻辑,请自行计算减免税额)。